社会各界人士:
为做好我市鲜湿类大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法律、法规及规章,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订了《郑州市鲜湿类大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征求意见稿),自2021年5月25日至今已向行业内部和基层监管部门征求了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1年6月2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zspc2006@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为“鲜湿类大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建议”)。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邮政编码:450000,联系电话:0371-67183908。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
关于对《郑州市鲜湿类大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征求意见的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是市场监管局对《郑州市鲜湿类大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和编制说明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2021年5月25日—6月15日,通过线下征求行业内部和基层监管部门意见;
(二)2021年6月15日—6月24日,通过网络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止2021年6月24日,共收到意见和建议15条,采纳12条,不予采纳的均已做出说明并反馈。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通过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收到的意见经过归纳和整理,相同或相似的意见进行了合并,总体上征集到意见共15条,来自于基层监管部门、行业专家和生产企业等。意见范围包括适用范围、定义、工艺流程、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等各个方面。项目组虚心接受,认真请教,仔细分析研判了每一条意见,积极反馈。具备建设性的和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其余的意见详细地解释。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