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通知》(郑市监文〔2020〕246号)和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部署,各开发区、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现将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巩义市芝田小东方超市等80家以及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第七分公司等1家(第三批)区县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严重失信或违法行为请及时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巩义市市场监管局 0371-64389315
二七区市场监管局 0371-68719315
附件:2020年区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示范街区、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名单公示(巩义和二七)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