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情,快出击,价格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战果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2-05 09:40:2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价格投诉举报案件每日数量高居不下,在1月27日达到顶峰,接到群众投诉326件,之后每天呈逐步下降趋势,至2月4日下午降至88件,基本接近正常数值(案件数日变动图附后),这一现象的背后体现了局党组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指挥,体现了全局上下的凝心聚力和团结协作,也体现了全体物价检查人员的辛勤付出、无私奉献。

一、价格控制突出“紧”字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发生以来,市物价检查所紧急召回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市场巡查和检查,紧急启动价格应急预案稳定市场价格秩序,紧急制定疫情防治期间价格工作机制指导基层监管人员做好具体工作,紧急下发市场价格提醒函提醒经营者做好价格自律,紧急出动检查人员加密频次进行市场巡查检查,推动防疫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购销差率控制在合理空间。从大年初二到今天,每天都是高强度的工作,每天都在打阻击硬仗。在这紧急的关头,所有党员甚至一般同志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身心地、毫无畏惧地加入到了这场战役,宁可掉皮肉也绝不掉队,彰显了价检人关键时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决心和勇气。

二、约谈告诫突出“广”字

疫情防控期间,市物价检查所采取价格提醒告诫和行政约谈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各大商超、农贸市场、医药连锁企业进行提醒告诫,通过以点带面、以点促面的方式,促进全市经营者诚信守法、合法经营。1月22日,编印《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分发到各药品经营单位,提醒企业进行防疫药品、器械价格的自我约束;1月26日,大商超市高价大白菜舆情发生以后,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再次印制《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1万份,在市内及各县(市)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居民小区等显著位置进行张贴;1月28日,召集全市100余家商超、批发市场、医药连锁的企业负责人参加价格政策提醒会;1月29日至2月3日,分行业、分层级、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疫情防控用品经营者、重要民生商品经营者、被投诉举报情节轻微的经营者进行8次行政约谈。

三、推动行业自律突出“诚”字

在不断加大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巡查检查的同时,要求全市经营者自觉承担自身社会责任,自觉加强价格自律,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对购销差价率高于疫情之前的相关商品逐一排查,发现问题,迅速整改。据统计,各相关企业自查自纠各类价格问题5000余个。要求相关企业迅速开展价格承诺,尤其要对疫情相关的药品和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稳定、产品质量和市场供应等事项做出承诺。目前,丹尼斯、永辉、世纪联华、大润发等20余家大型商超、万邦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等20余家大型农贸市场及全市40余家医药连锁企业均已作出稳物价、保供应的承诺,在他们的带动下,目前全市上万家商户均已作出价格承诺,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公示,自觉接受监督,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

四、办理举报突出“快”字

疫情防控时期,舆情、价格投诉举报案件就是命令。接到舆情案件和价格投诉举报案件,物价检查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形成接到问题线索第一时间调查、调查结束第一时间出结果、处理结果第一时间上报的工作机制,做到小案件不过天、大案件快速办。1月25日至2月4日,全市共接到舆情案件和价格投诉举报案件2085件,90%的案件均得到快速处理,部分需要按照一般程序处理的价格违法案件都已按程序立案并正在进行后续处理。每个案件办理结束之后均及时回复办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诉求,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五、督办指导突出“细”字

针对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处理价格投诉举报案件少、价格监管经验少的情况,组织专人把《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编印成册,及时下发给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供参考;编印下发了《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加大价格执法力度规范价格执法行为的通知》,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杜绝粗暴执法,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由四个综合科室组成案件督导组,对各县(市)区的价格监管工作进行督导协助,开展价格监管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20余次,协助办理价格投诉举报案件200余件,推动各县(市)区案件办理质量从高、标准从严、速度从快、进度均衡。

六、执法办案突出“严”字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防疫战中,价格监督检查一线干部职工克难攻坚,重拳出击,市物价检查所成立四个案件攻坚组,直接查办每天发生的重大舆情、投诉和举报,查办进度坚持从速从快,处罚尺度做到就高不就低,对于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的价格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即打,绝不姑息。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从而形成价格监管高压态势。目前全市按简易处罚程序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71件,按一般处理程序立案29件,已收缴罚没款132450元,对少数不法经营者和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起到了明显震慑作用,价格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了我市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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