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个体工商户报送年度报告公示的通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0-12-01 16:16:46  

个体工商户在繁荣市场经济、扩大社会就业、方便群众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帮助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出台了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出台了十二条措施,措施之一是决定将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的年报截止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延长至2020年年底前。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个体工商户报送2019年度报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2019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均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送并公示2019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 (http://gsxt.haaic.gov.cn)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包括Android版本的App与微信公众号:HNSGSJ),报送2019年度报告并公示。

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特别提醒:年报公示通过官网途径登录填报,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经营者提供银行资金账户信息。希望广大个体经营者用好政策,诚信经营,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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