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理文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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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于2026年7月16日依法对你冒用他人地址信息取得公司登记备案一案作出的郑市监注行决字〔2026〕4号行政处理决定书,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请你( 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关利民 联系电话: 0371-66512315
联系地址: 郑州市郑汴路127号环球大厦A座5层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