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量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6-10-26 14:37:49  

经查,澳华跆拳道(郑州)有限公司等266家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符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规定的情形。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决定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

因上述当事人通过其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无法直接送达执法文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现以公告方式送达,公告期30日,公示期满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公告或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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