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这些新规开始实施!
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26-09-23 09:28:07  

新增药用类精神药品管制品种 10月1日起实施

近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公告,对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作出调整,将甲氧依托咪酯(境内已获批上市的相关药品制剂除外)、乐瑞托咪酯(境内已获批上市的相关药品制剂除外)、索安非托增列入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为做好目录调整后的进出口监管衔接,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同步对外公布上述管制品种对应的海关商品编号,用于企业通关申报参考,相关公告将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10月1日起实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等四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共11章73条,聚焦麻精药品采购、储存、开具、使用、回收、销毁等关键环节,细化完善了各项管理要求。《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规定》明晰适用范围,明确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包括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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