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0年43期)
来源:本站  时间:2020-11-17 17:49:51  

近期,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5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85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中牟县兰花蔬菜超市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灭蝇胺检出值为1.2 mg/kg,标准值为0.5 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明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荷兰豆(食荚豌豆),多菌灵检出值为0.083 mg/kg,标准值为0.02 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郑州爱上鲜农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灭蝇胺检出值为1.3 mg/kg,标准值为0.5 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登封市少林办诚信鲜肉店销售的1批次猪臀尖肉,氟苯尼考检出值为9.7×102μg/kg,标准值为300 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登封市少林办诚信鲜肉店销售的1批次猪前腿肉,氟苯尼考检出值为1.2×103 μg/kg,标准值为300 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登封市少林办诚信鲜肉店销售的1批次猪后腿肉,氟苯尼考检出值为1.2×103 μg/kg,标准值为300 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新郑市吉祥市场宏欣肉品店销售的1批次猪五花肉,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检出值为333.9μg/kg,标准值为≤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郑州市管城区强玉食品商行销售的1批次单冻鸡翅根,金刚烷胺检出值为36.0 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陇海市场郑书霞销售的1批次猪肝,氧氟沙星检出值为293.8 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0.河南省巩义中学食堂使用的1批次不锈钢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545 mg/100cm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1.巩义市贝贝幼儿园使用的1批次菜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344 mg/100cm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2.河南省巩义中学食堂使用的1批次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92 mg/100cm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3.巩义市升华中学销售的1批次豆腐,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检出值为165 mg/kg,标准值为100 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4.巩义市升华中学销售的1批次烩面片,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399 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5.巩义市米河镇中心幼儿园食堂使用的1批次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715 mg/100cm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郑州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20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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