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的通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2-27 15:30:57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满足企业复工复产需求,缓解因疫情防控带来的压力,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落实,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态度,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工作环节。现将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畅通申请渠道

    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原则上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具体可采取以下途径申请:

    1.在线申请,市场主体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提出申请(操作方法见附件1)。

    2.邮寄申请,市场主体通过邮局将申请材料寄至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单位邮寄地址见附件2)。

    3.邮箱申请,市场主体将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相关单位邮箱提出申请(各单位邮箱地址见附件2)。

    二、探索容缺受理

    对于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询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企业年度报告信息、企业即时公示信息等,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经审核作出处理决定,采取公示系统公告或邮寄方式送达。

    三、 合理确定检查方式

    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实地核查,可以结合视频连线、图片印证等方式综合判断,并做好记录。确需进行现场核实的,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同时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

    四、特殊行业领域优先办理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重要作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煤、供电、供油、供气、供暖和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等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保障供应,以及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经营等领域企业的申请,优先办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五、做好业务询解答

    公布咨询电话,加强信用修复政策解答和业务指导。

 

    附:1.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在线申请操作方法

       2.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联系方式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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