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主物品处置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4-11 09:35:01  

按照郑州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进口冷链食品专项行动工作要求,2021年0112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支队在位于郑州市中牟县广惠街万邦粮油仓储区C10-2号发现有人正在分装从山东购进冷冻猪肉进行包装售卖。经现场检查发现,该批次猪肉数量为1678.5kg,现场未发现负责人。执法人员经请示领导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对该场所内的原切食品1斤(送料包)[5]共计225箱(562.5kg)原切食品1斤(送料包)[3]共计64箱(96kg)、冻猪(1号肉)1000kg、保温棉700个、切割工具2台、电子秤4台实行扣押强制措施。

案发至今,没有当事人到本局接受调查,主张对上述扣押物品的权利。经本局多方查证,现无法确定经营的主体,无法确认被扣押物品的所有人。对上述因无法确定当事人,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确定涉案物品所有人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告送达方式告知领取。及第八十二条第(五)项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门户网站等刊登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的规定予以公告。请上述涉案物品的所有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持有效证件到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支队(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12号,联系人:王珂、王轩,电话:0371-68105199)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到的,本局将所查扣物品按照无主财物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4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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