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郑州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及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单位命名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2-21 15:29:32  

根据《河南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区域 示范企业(单位) 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认定管理办法》(豫市监〔2020〕73号)第二十七、二十八条及《河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豫市监〔2020〕93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公示如下:

撤销河南省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郑州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及“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的命名,停止使用“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及“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标识、标牌和荣誉称号。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放心消费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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