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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郑州市一家便利店超市的老板,近期计划在店内增加烤肠的销售,即把冷冻的烤肠放在烤箱里烤熟销售。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增加“热食制售”的经营项目。
有些地方的政策说品销售经营者将预包装食品拆封、简单加热提供给消费者即时食用的,列为散装食品销售,不需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专门标注制售类的经营项目。此项规定主要是针对便利店、食杂店现场烤肠、蒸包、煮肉丸等的经营活动,食品以预包装冷冻食品为主。
必须具备的合法条件:
1. 营业执照
2. 食品经营许可证
3. 上述证件的经营项目包含“散装食品销售”
4. 工作人员具备健康证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合法经营烤肠、蒸包、关东煮、预制冷冻食品加热等等。这些条件我都能满足。
但是也有人说每个地方的政策都不一样,售卖烤肠需重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增加热食制售),热食制售食品证办理需要有单独的操作间、三个水池、冷藏柜以及消毒柜。
请贵局帮助我答疑解惑,在郑州市经营的便利店售卖烤肠是否需要重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增加热食制售的经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