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网络经营者主动递交规范经营承诺书
来源:本站  时间:2021-12-27 11:09:32  

为全面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规定,切实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暨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2021年12月起至2022年10月,对化妆品网络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一是清理整治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清理整治利用网络销售的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化妆品、未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冒用他人批准文号的化妆品;二是清理整治标签违法宣称的化妆品,对化妆品网络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展示的化妆品产品标签等信息是否全面、真实、准确,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的资料是否一致开展重点检查,对化妆品标签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情况进行清理整治;三是清理整治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对化妆品网络经营者销售的化妆品质量安全情况开展重点检查,清理整治利用网络销售使用禁用原料生产的化妆品、超范围或者超限量使用限用或者准用组分生产的化妆品、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重点关注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等化妆品;四是清理整治化妆品虚假违法广告,对化妆品广告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或其他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开展重点检查。

近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化妆品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会议,全市36家化妆品网络经营企业法人、负责人参加会议。

培训以《新法规时代化妆品监督管理》为题,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培训,要求各化妆品网络经营者要认清形势,知法守法,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做社会公众信任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在加大日常监督检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也将真诚服务企业,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助推美丽产业发展。


会上,化妆品网络经营者主动递交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质量安全承诺书,纷纷表示一定遵法守法,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严格依法经营,做到诚实守信,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共同维护化妆品市场秩序稳定,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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