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重点领域化妆品经营企业培训会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3-11 12:07:55  

为全面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切实加强宾馆酒店、化妆品统一配送机构、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大型商超)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3月10日,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重点领域化妆品经营企业培训会,全市四星级以上星级饭店企业化妆品安全负责人、部分化妆品经营连锁企业总部质量安全负责人、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大型商超)负责化妆品区域管理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宾馆在经营服务中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应当依法履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化妆品经营者义务,宾馆等为消费者提供的化妆品应当符合最小销售单元标签的规定。该《办法》同时规定:配制、填充、灌装化妆品内容物,应当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标注标签的生产工序,应当在完成最后一道接触化妆品内容物生产工序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内完成。根据上述规定,宾馆酒店为消费者提供的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最小销售单元标签的规定,不得提供现场分装、灌装的化妆品。对实行统一配送的化妆品经营者提出具体要求,规定可以由经营者总部统一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统一进行查验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但是,经营者总部应当保证所属分店能提供所经营化妆品的相关记录和凭证。


《办法》要求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建立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承担入场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督促入场化妆品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每年或者展销会期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化妆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对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的质量安全责任也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建立入场化妆品经营者档案,建立化妆品检查制度,以及向监管部门报告化妆品展销会举办时间、地点,报告入场化妆品经营者违规行为等要求。

2022年,郑州市局将进一步强化化妆品生产经营的分类监管,以婴幼儿和儿童化妆品为重点产品,以美容美发和宾馆为重点行业,以集中交易市场为重点环节,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抽样检验等监管手段,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持续保持化妆品质量违法行为高压打击力度,加强对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从严查处虚假宣称、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用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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