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南珍医堂民生大药房有限公司申请,根据《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三条规定,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河南珍医堂民生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号:豫BA371000055)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现场检查确认,该企业已完成缺陷项目整改,现决定对该企业解除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