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5-08-18 15:55:56  

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建立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清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及名单

本次清理范围为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依法年报,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共计225家(详细名单附后)。

二、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一)有继续经营意愿的企业,请在2025年9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网址:http://222.143.21.123/index.jspx)补报年度报告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二)有继续经营意愿的企业,请在2025年9月30日前及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地址变更登记或重新取得联系,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三)无继续经营意愿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请在2025年9月30日前依法申请办理歇业备案或注销登记。

三、法律后果

逾期未办理前述三项业务的,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将失去合法经营资格,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应及时办理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异议处理

公告期间,如企业对名单中的信息有异议,请及时与登记机关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371-66978011,通信地址:郑州市大学北路16号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3室。

特此公告。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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