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1期)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7-04 16:42:20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211

 

近期,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3个食品大类10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8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 鹤壁市肉类联合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勇海鲜饭店外购的1批次猪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检出值为3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 郑州市二七区久公升贸易商行销售的1批次唯顶汇山药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检出值为26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 郑州市郑东新区海广牛羊肉店外购的1批次羊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检出值为4.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 郑州龙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外购的1批次鸡肉,金刚烷胺检出值为5.9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出单位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 郑州市管城区汇丰食品商行销售的1批次啵啵脆,大肠菌群检出值为n1=6.9×10²n210n310n4=40n5=15CFU/g,标准规定为n=5 c=2 m=10 M=1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6. 郑州市金水区巴记饺子馆外购的1批次牛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检出值为2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经开区、二七区、郑东新区、管城区、金水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测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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