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酷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4月15日依法对你公司涉嫌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案一案作出的郑市监(郑东)处罚〔2025〕02-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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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