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企业申请,对河南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的《药品连锁总部许可证》予以注销,被注销的药品连锁总部许可证书及其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药品连锁总部许可证的企业名单(2025年4月)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