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企业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7号)等有关规定,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郑州市市场监管局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确定并委托河南鑫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河南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南金毅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3家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年度抽查企业公示信息进行审计、验资、核查比对等相关工作,现予公告。
被抽查企业应配合接受核查,提供会计资料、审计报告、行政许可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住所承诺等相关材料。委托审计、核查费用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担,无需被抽查企业支付。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66978011 86093966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