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41期)
来源:本站  时间:2020-11-09 11:06:04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荥阳市尚美百货店销售的“杏仁罐头”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荥阳市尚美百货店销售的“杏仁罐头”,标称生产企业名称:驻马店市驿城区永健食品有限公司抽样单编号:GC20410000443030964;生产日期:2020-04-19)经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荥阳市尚美百货店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或异议申请。

经立案调查,荥阳市尚美百货店能如实说明产品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该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荥阳市尚美百货店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杏仁罐头”食品9袋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荥阳市尚美百货店收到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的不合格报告等资料后,立即发布召回公告,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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