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42期)
来源:本站  时间:2020-11-09 11:08:01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郑州新乐尚休闲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新乐尚休闲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食用植物调和油”,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河南惠真食品有限公司抽样单编号:GC20410000462030192;生产日期:2020-05-02)经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 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新乐尚休闲购物有限公司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或异议申请。

经立案调查,郑州新乐尚休闲购物有限公司能如实说明产品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该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予郑州新乐尚休闲购物有限公司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新乐尚休闲购物有限公司收到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的不合格报告等资料后,立即发布召回公告,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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