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用农产品1大类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5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89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郑州高新区梁杰海鲜活鱼店销售的1批次鲤鱼(淡水鱼),孔雀石绿检出值为6.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郑州高新区华豫佰佳百货超市销售的1批次清江鱼、1批
次黑鱼,恩诺沙星检出值为221.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2.88×10³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郑州优而鲜便利店有限公司山湖里店销售的1批次草鱼、1批次黑鱼,恩诺沙星检出值为395.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氧氟沙星检出值为35.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登封市好宜多超市销售的1批次小白沙花生米,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3.8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郑州市惠济区新一佳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花生,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1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郑州市管城区毕氏活禽店销售的1批次黑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8.5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郑州市惠济区罗乐超市销售的1批次花生,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1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郑州市惠济区家联华超市销售的1批次花生米,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7.7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郑州市惠济区付山东海海鲜水产店销售的1批次黑鱼(淡水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9.0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登封市市、荥阳市、惠济区、高新区、管城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