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河南晨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1246户(名单附后)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规定的违法行为。我局与2021年2月23日在中原区政府、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州市政务公开等网站公示了《拟吊销企业听证公告》。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根据上述规定,我局决定吊销上述企业的营业执照。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当事人,其经营资格终止,应依法组织清算。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由清算组织依法向本局申请注销登记。
因当事人在其法定住所查无下落,现予以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