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郑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郑州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的处罚事项进行梳理,制定了《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11月25日前反馈至以下邮箱 fgc66991238@163.com。
附件:1、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规定
2、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年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