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木制家具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共抽取了郑州市20家企业的20批次木制家具产品。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依据国家标准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和《郑州市木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木制家具的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安全性能、力学性能、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19批次产品合格,合格率为95%;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5%。抽查结果见附件1《2021年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木制家具)》。
二、配装眼镜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共抽取了郑州市100家企业的100批次配装眼镜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检验依据是GB 13511.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并依据《郑州市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配装眼镜的镜片表面质量,镜架外观质量,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配装质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95批次产品合格,合格率为95%;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5%。抽查结果见附件2《2021年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配装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