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我市食品超市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省局工作部署,全市食品超市积极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
从事食品销售的各类超市向社会公开承诺,原则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登记项目亮证经营,严格依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依法制定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贮存、食品安全自查评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现制现售食品等食品安全管理,不采购、不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作虚假宣传,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内容。
各区县(市)局组织食品超市通过店堂公示、集中公示和通过网站、媒体公示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截止目前,全市共有24350家食品超市向社会公开承诺。
公示网址:http://amr.zhengzhou.gov.cn/tzgg/6254860.jhtml
附件:郑州市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名单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