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亿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2年4月28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原市监罚决字〔2022〕115号)。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闫慧珍 黄文浩 联系电话:0371-61732860
联系地址:郑州市沁河路20号,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沁河路办公区
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