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肉制品、方便食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共9大类食品12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河南省景文百货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武昌鱼,恩诺沙星检出值为1072.3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初检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院。
2.郑州市金水区金喜豆制品店销售的1批次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44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郑州市惠济区彭大顺现磨豆腐坊销售的1批次自制焖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443g/kg ,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郑州航空港区龙王办老沙生鲜牛羊肉馆外购的1批次羊肉,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1.7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上街区、金水区、惠济区及航空港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