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3日,我局依法扣押的无名货主当事人涉嫌侵犯“南街村”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南德调味料50箱(《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郑市监强制〔2023〕02001号),因无法找到涉案当事人,本局拟定对上述扣押在案的侵权物品为无主财物,并依法作出没收处理,并按规定销毁。
因我局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将在本局公开信息网站发布公告送达,《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告知书(郑市监罚告〔2023〕02-02002号)》的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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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