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激发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活力,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利转化运营的长效机制,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1〕3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2〕55号)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第二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项目
高校院所专利转移转化工作。
二、申报主体
驻郑高校、郑州市辖区内科研院所。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是申报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与中小微企业达成专利转化交易;
2.专利交易的受让方或被许可方为我国登记注册企业;
3.申报项目的专利应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备案或登记,且其专利许可备案或专利转让登记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四、奖补标准
按不超过实际许可费用、转让金额的10%给予补助,每项交易补助不超过10万元,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本项目将依据预算资金和实际申报情况按比例分配实际补贴金额。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含承诺书);
2.专利转让、许可或作价入股等合同复印件;
3.专利转让、许可或作价入股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的备案手续,合同对应的实际产生的银行相关凭证及发票;
4.专利证书复印件;
5.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6.项目运行情况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六、申报方式
请各开发区、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处(中原区桐柏路28号1号楼317室)。申报材料须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scqcjc2021@163.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371-66991208; 0371-61778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