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市监处罚〔2023〕第0201006号)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8-28 11:36:16  

当事人:郑州大桥医院

主体资格证照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101007708616407

住所(住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9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23日在其微信公众号“郑州大桥医院”发布含有“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违法医疗广告,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之规定,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决定对当事人作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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