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33期)
近期,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和相关制品、速冻食品、糕点、食品添加剂、乳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豆制品、水果干制品、饼干共19大类食品65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5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新郑市龙湖镇双龙炒货加工坊生产的1批次多味葵花子,糖精钠(以糖精计) 检出值为:3.10g/kg, 标准规定为≤1.2g/kg,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新密市刘寨镇喜来客炒货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原味葵花籽,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检出值为:1.2 g/100g ,标准规定为:≤0.80 g/100g,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新密市来集镇康圣炒货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瓜子(五香),糖精钠(以糖精计) 检出值为:1.64 g/kg,标准规定为:≤1.2 g/kg,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新郑市龙湖镇永胜炒货加工坊生产的1批次精选葵花籽,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7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新郑市龙湖镇明亮炒货加工坊生产的1批次五香葵花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检出值为:1.28 g/100g,标准规定为:≤0.80 g/100g,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荥阳市伊美滋清真肉食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牛筋片(肉制品),大肠菌群(CFU/g)检出值为n₁=2900, n₂=1200, n₃=2600, n₄= 2700, n₅=2000,标准规定为:n=5, c=2, m=10, M=100 ,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郑州汇井坊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汇井坊头道醋(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 检出值为:4.19 g/100mL,标准规定为:≥6.0 g/100mL,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对抽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郑州市新郑市、新密市、荥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测项目-20191205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191205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191205
2019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