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近期,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速冻食品、蔬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10大类36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6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 郑州经开区杰西幼儿园采购的1批次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148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2. 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区食堂)的1批次小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3. 郑州经开区米奇儿幼儿园采购的1批次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119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4. 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区食堂)的1批次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5. 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区食堂)的1批次盘子(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抽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管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部门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测项目-20191225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191225
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191225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