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知(2019年第15期)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1-22 09:48:35  

    近期,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蔬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和餐饮食品7大类食品22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郑州豪邸假日酒店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自制小花卷,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176 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郑州豪邸假日酒店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自制小馒头,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187 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郑州东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加工/自制的1批次皇后猪脚,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21±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复检检验机构为:郑州海关技术中心。

二、对抽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登封市、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测项目-20191016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191016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191016

 

 

 2019年10月16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